1976年7月28日凌晨3时42分,在河北省唐山市发生7.8级强烈地震,震中烈度高达Ⅺ度。同日18时45分,又在距唐山40余km的滦县商家林发生 7.1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Ⅸ度。强烈地震的发生,使唐山这座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工业城市遭到极其严重的损失。根据有关方面统计,这次地震造成24万2000余人死亡,16万4000余人受伤。与唐山地区毗邻的天津市遭到Ⅷ至Ⅸ度破坏。北京虽为Ⅵ度波及区,但个别地点烈度达到Ⅶ度。唐山地震不仅震撼冀东,殃及京津,而且波及辽、晋、豫、鲁、内蒙古等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破坏程度与1679年9月2日发生在三河、平谷一带的8级地震相近,而伤亡则更为惨重。这次地震造成的损失总计约为100亿元。

    唐山地区历史上没有发生过7级以上的强震,仅在滦县附近有过6级地震,因而唐山市过去被定为不设防的Ⅵ度区。尽管唐山市作为一个可能发生强烈地震的地点未曾被明确地指出过,然而,包括唐山市在内的京津唐渤地区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见解,自邢台地震之后却不止一次地被强调提出。因此,自1966年起在这一地区逐步建立起测震和其他多种前兆观测项目组成的台网,使京津唐地区成为我国台网较密、项目较多的观测区。

    唐山地震前后地震活动、地形变、地电、地磁、重力、地下水化学组分和水位等多种项目观测到了中、短、临和震后变化。各阶段的异常此起彼伏、错综复杂,震后逐渐恢复或趋于平稳,为大地震的研究提供了一次较完整的前兆观测资料[1]。1974年国家地震局召开了“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趋势会商会”,会上据多数人意见提出华北一二年内可能发生5-6级地震的若干危险区,其中首先提到的就是京津一带、渤海北部。国务院为此进行了部署1)。震后,国家地震局及时组织了宏观考察与研究[2]。1979年4月,国家地震局决定把唐山地震的科学技术总结列为重点研究项目,并责成有关单位在广泛收集、核实震前及震后各种观测资料的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1980年8月,国家地震局召开了“唐山地震总结阶段成果交流会”,并责成分析预报中心负责组织编写《一九七六年唐山地震》一书[1]。目前有关唐山地震的内部和公开出版的文献资料有数百篇。
(本页资料来自《中国震例》1976-1980卷)

地震前兆台网与前兆异常

前兆异常特征分析

 

 


地震基本参数


地震地质背景


烈度分布


地震序列


震源机制解和地震主破裂面

 


经验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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