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22时21分和22时42分,在保定市易县(北纬39.4,东经115.4)先后发生两次地震,震级分别是M3.2级与M3.0级,震源深度分别为8公里与4公里,保定市区、易县、涞源、涞水、满城、顺平、唐县、曲阳等部分县(市)区均有明显震感,群众反映强烈。
地震发生后,保定市地震局值班人员迅速查明震情,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局领导进行报告,按照高良友局长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局领导及各处室人员迅速到位,并以《震情简报》、电话通告的形式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两办报告了具体震情。根据市委常委刘颖秘书长和孟祥伟副市长等市领导的批示要求,保定市地震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按照高局长提出的“七点”意见,切实抓好各项应急工作的落实。一是把握舆论导向,进一步科学做好受地震影响群众的稳定工作,及时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加强防震避震知识宣传;二是由市地震局牵头,选派由市局主管领导刘汉东调研员带队,与河北省地震流动测量队云希会队长等6人组建前指工作队,立即赶赴易县,配合易县人民政府积极做好维稳工作;三是加强地震通讯网络和地震观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良好运转;四是密切关注震情变化,前指工作队到达地震现场后要作进一步勘测、跟踪监视震情异常变化,深入了解震情影响;五是对于各类宏观观测与监测异常,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核实、及时会商、及时报告;六是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严格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七是充分发挥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和地震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等各项保障工作,根据震情灾情变化,随时召开全市紧急会议,启动保定市地震应急预案。
由于领导重视,工作人员警觉敏感,反应快速,方法灵活,处置得当,再加上刚刚结束的 “7.28”宣传活动周活动中,保定市地震局抓住群众对防震减灾知识的迫切需求有利时机,广泛地宣传有关地震法律法规、防震避震、地震谣言辨别等科普知识,在此次地震中,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快速有效地得到维护,地震应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