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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体系结构
2008-06-05 13:44 来源: 作者:

监测预报司

主要职能
    
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定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国地震监测信息系统;提出全国地震趋势预报和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并组织监督有关震情跟踪;负责组织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承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灾情处理事务;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对国内破坏性地震所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负责地震应急与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大中城市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首都圈示范区有关工程项目;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震害防御司

主要职能
    
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拟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负责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地震安全性能评价、震害预测、大中城市防震减灾示范区研究等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救助和装备技术开发研究;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承担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震灾应急救援司

主要职能
    
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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